台湾:存保机构不想保“问题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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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2:05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5月22日电台湾消息:台湾“中央存款保险公司”打算对不良金融机构“终止要保”,存款人100万元以下存款可能因此将不再获得任何保障(100万元以上的存款本来就不在存款保险的理赔范围内)。据称,该存款保险机构在“终止要保”之后,会给半年的缓冲期,但也只保障之前的旧存款;过了缓冲期,一律不保。 据悉,依照规定,目前台湾金融机构全部要加入“中央存款保险”,由金融机构缴保费,万一以后倒闭,每位民众的存款,最高可以有100万元的理赔。“中央存保”为了避免自己成为恶意掏空者的“付款机”,打算增加“终止要保”的机制。 对于被“中央存保”拒保的金融机构,将肯定发生挤兑,存保机构将会给半年的缓冲期,这半年内,只保障旧的存款户、保障上限也是100万,半年过了,一律不保。 台湾“中央存保”总经理陈战胜说,评估终止要保的标准,是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低到只剩2%到4%的水准,以及放款是否过度集中在单一财团、或利害关系人。不过,在终止要保之前,会先有阶段性的纠正措施,包括要求不发现金股利、董监事不领酬劳、限制业务、以及撤换负责人。(刘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