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切莫使私人生活公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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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2:30 新京报 |
议论风生 银川市纪检委、监察局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执行申报制度,超过10桌即属大操大办,可认定为借机敛财。(5月23日《新京报》) 类似的反腐举措,之前其他地方也推出过。且不说以10桌为度本身就随意性太强,如同“四菜一汤”一样难以考量,终于陷入矫枉过正,类似的规定,也有使“日常生活政治化”的危险。 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人,然后才是他们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会角色,是人,就会面临像婚丧嫁娶这种事,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举办10桌以上酒席属于违法,那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可以和常人一样,无须申报,即可举办酒席。至于举办不举办酒席、举办多少桌为宜,完全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私事。常人也有借婚丧嫁娶敛财的,但社会除了声讨“红色罚款单”、倡导简约化的文明新风,并没有对这些人处罚,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真的借婚丧嫁娶之机敛取钱财,那有现成的纪检规定来处罚,何必再频出规定多此一举呢? 把“日常生活政治化”,或“私人生活公共化”,是200多年前法国雅各宾专政时期所倡导的一种政治文化,其特点就是,革命始而把私人生活坚决地排斥于公共领域之外,继而又迅速消除公共与私人之间的界限,在私人生活与公共政治行为之间,画上等号。“操办婚丧嫁娶要申报”显然就是一种“私人生活公共化”的极端做法。如此使得许多针对官员的举措,虽然看起来很有力度,也很有细节,但却因过分介入私人生活,而失去常理和可操作性,只能沦为一纸空文。钱跃(上海记者)(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