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 严查权钱交易黑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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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6:05 天府早报 |
全省检察机关将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进行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 早报讯(记者云源实习生赵成)本该少减刑却多减了刑,不符合假释条件却被假释。昨(23)日,省司法厅办公室负责人透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部署,四川将从本月起至2005年1月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进行专项检查。 四川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配合各级监管单位,使一大批符合条件的罪犯得到减刑、假释,重新回归社会,使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及时得到医治,保障了刑罚正确执行。但一些地方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存在工作不规范、随意性大、缺少必要的监督,甚至发生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现象。 四川省检察院将成立专项检查领导机构,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工作;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分管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坚持实行每月汇总通报制度,通过清理纠正一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建立和健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法律监督长效机制,同时重点解决监所检察工作中一些薄弱环节。 在清理中,省公安厅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专项检查必将有力地推动四川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进程。名词解释 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保外就医: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