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币20万被判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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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9:3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讯 安徽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终结一起伪造货币案,并以被告人付金好伪造人民币20万元的犯罪事实,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万元。 现年40岁的付金好是安徽泗县农民,2000年到蚌埠某建筑公司打工。2002年10月开始在其租房内伪造人民币。2003年6月,付金好先后将伪造的人民币共2440元交给其一朋友“东北”试用或出售,并收取其现金500元。“东北”依照公安机关安排,打电话给付金好称有人要购买20万元假币,商定价格为5万元。付金好在交货时被抓获。(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