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出台相关政策防止重复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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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08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魏黎明通讯员凌云)为改变目前房地产业出现的“虚假按揭”、“重复抵押”等纠纷,广东省建设厅表示,正在考虑制定《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房管部门要督促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必须在30日内办理合同登记。 今年“两会”期间,袁古洁建议制定适用于广东的房地产抵押程序规则,对广东省内的房地产抵押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在答复中表示,调查也发现我省部分城市不同程度存在开发公司利用职工名义办理银行按揭借款,以及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用在建项目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的问题。该厅近期正在考虑制定一个《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各地贯彻执行。 据介绍,这一《通知》中将要求市、县房管部门要加强商品房交易登记的管理,督促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必须在30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合同登记。 《通知》还将要求市、县房管部门要加快房屋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公开查询系统,让市民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房屋抵押的情况。对于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协议书,省建设厅表示,目前正考虑制定全省统一的商品房认购书的示范文本。(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