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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学生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1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西安5月23日专电陕西省宜君县教师刘信强在教学期间两次奸淫年仅9岁的女学生。近日宜君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禽兽教师”刘信强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法院认为,刘信强身为教师,却在教学期间两次奸淫年仅9岁的学生,致使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社会危害性大,本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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