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长一审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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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4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杨绪忠通讯员赵璐)5月14日本报报道了《八龄童掉入废水池,家长状告教育局索赔40万元》。近日,慈溪市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孙贵林要求确认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和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原告孔贵林8岁的儿子孔明星曾就读于位于慈溪市浒山街道的广丰驻慈溪民工子弟学校。2003年5月30日下午4时许,孔明星下课后,在玩耍中掉入教学楼后废弃的水池,溺水死亡。事发后,在发现该校长期非法办学的情况下,孔贵林向慈溪市教育局提出索赔。 日前,慈溪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2003年1月10日,慈溪市教育局就向广丰民工子弟学校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5个月,并在2003年4月20日对该校的违法办学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年6月26日,慈溪市教育局又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书,至当年7月15日对该校的处罚决定已执行完毕。从限期整改、立案查处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看,能证明被告已履行了法定职责,孙贵林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也不能证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告之子孔明星之死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而对原告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而且原告要求行政赔偿也无法律依据。 据悉,原告方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已准备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