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载货物逾期不取将充公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1:48 京华时报 |
作者: 王一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一波)昨天,交通部召开全国公路治理超载超限工作新闻通气会,要求对从超载车上卸载的货物要出台暂存管理规定,如货主逾期不取要将货物拍卖充公。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助理李华称,今年各省市要拟定治理超载应急运输预案,50万以上人口城市至少要配备20辆5吨货车备用,更大城市参照上述标准配备。一旦某地出现燃料、粮食等物资运力不足,这些车辆将投入重点物资的运输。 对从超载车上卸载货物,交通部门会通知货主按期取走卸载货物。如逾期不取,这些货物将被拍卖。拍卖所得钱款由交通部门为货主保留15天,如货主再逾期不取,所得拍卖款将上缴到地方财政用作治理超载超限的专项资金。 李华还透露,今后将对大型车缴纳养路费给予适当优惠,鼓励发展多轴大型车。此外,交通部还正在联合其他部委制定降低道路通行费的方案,以从根本上治理超载超限问题。通行费降低方案预计下月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