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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该找谁?(服务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5:13 人民网-人民日报

  问:我邻居小孩在住宅小区内被货运卡车撞伤了,这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逃逸,可以要求卡车单位赔偿吗?

  河北 石泽友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同日常生活中人们理解的“道路”含义不一样。它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单位内部道路及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因此,车辆在法定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不属道路交通事故,而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

  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了明确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只要接到报案,就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据此,你的邻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卡车单位承担垫付或赔偿责任。

  上海市润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丁守明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25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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