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告教育局开了何种先河?(直奔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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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6: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河南 刘克军 据《中国青年报》5月24日报道,湖北省潜江市一些学生及家长不满教育部门乱收费,在多次向上级反映得不到有效解决后,14名中小学生用一纸行政起诉状将潜江市教育局和物价局告上法庭。5月11日,潜江市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学生状告教育局,通过法律手段合理维权,无疑透露了一个新信号,开了广大中小学生勇于拒绝不合理收费的先河,值得肯定和提倡。 照理,物价局有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教育部门的收费行使监督和检查职责,坚决打击和制止乱收费。国家早在2003年就明确规定:“教辅材料一律不准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潜江市物价局不应该不知道这些红头文件吧?但他们不仅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反而伙同教育局乱摊派、乱收费,支持搭车收费行为,这显然是一种失职行为,是典型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物价局何以敢无视上级的三令五申而顶风作案呢?说白了,是利益使然。 再说,教育局和物价局强行摊派的做法显然是一种典型的强买强卖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消费权。但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来说,在合法权益即使遭到侵害的时候,他们大多数时候选择了忍气吞声,毕竟,他们总不能不上学吧?在这种情况下,仅仅通过教育局自律和物价局的监督达到令行禁止显然难以奏效,还需要有关部门在加强法制建设和严格执法的同时,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像这14名中小学生一样,学会通过法律手段和舆论监督来达到维权的目的。 《江南时报》 (2004年05月25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