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部门清理媒体不良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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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6:47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和市新闻出版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清理含有不良内容广告的通知》,要求对新闻媒体广告中格调低下、用语粗俗、内容虚假、引起群众不满和反感的问题,进行严格监管和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各新闻媒体要提高把关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对未经审检发布的不良广告,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不良广告,除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不良广告进行严肃查处外,还将通过媒体对广告经营单位予以曝光。 据悉,四部门近期将联合对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的不良声讯广告等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本报记者)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