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法院设廉政基金 下属违纪领导“连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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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7:27 重庆商报 | |||||||||
中新网消息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在江苏省法院系统首家实施的廉政基金长效制度,日前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根据这一制度规定,秦淮法院所有干警分五档标准每月交纳250元至170元不等的廉政保证金,单位按个人交纳的数额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基金,共同存入专门账户。如干警在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理,除对本人进行经济惩处外,分管领导视责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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