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务细则看仔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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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8:27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张茧)省教育考试院今日召开高考考务相关会议,对今年高考有关考务工作细则作出规定。 考生开考1小时后方可出场 考生必须提前20分钟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高考期间考试部门24小时值班 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从6月3日起,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要开始24小时值班,确保值班电话在任何时候都有人接听。从接运试卷开始到答卷送达之前,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必须坚持一天一报,若发生失、泄密,重大工作差错或大规模的舞弊事件,必须在发生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期间(6月3日至10日)将24小时开通值班电话。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从今年开始,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在考试前后应当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教育考试机构指定专人担任,所有考试信息应当由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提供,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无权发布。 允许违规考生陈述申辩 监考员监考时应及时纠正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以暂扣。监考员应向违纪、作弊考生告知违规记录内容,对暂扣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教育考试机构在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考生做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考生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应当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受到停考处理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