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抢劫金行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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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8:4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李凌通讯员黄光前)震惊全省的衡阳“2·5”抢劫黄金珠宝店等系列案今天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安荣担任审判长,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同庆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5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陈垠志等6人带上事先由被告人周贤军准备的刀枪等作案工具,乘出租车到达衡阳市中山北路金欣黄金珠宝店附近伺机作案。中午12时30分左右,陈垠志见时机成熟,戴上毛线帽子和白色口罩,手持一支自制火药枪,被告人冯经哲、谢鹏各持一把砍刀冲进珠宝店,对店员进行威胁,并砸烂首饰玻璃柜两处,抢得金手链等黄金饰品31件共627.84克,铂金戒指3个,共折合价值人民币78982.98元。 据悉,该案涉案被告人14名,指控罪名多达6个。14名被告人还被指控:从2003年2月到2004年2月期间,在衡阳市先锋路二手手机市场、太平小区、司前街等地段的网吧及莲湖广场等地抢劫8次,抢得手机、金项链和现金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此外,部分被告人还被指控涉嫌买卖枪支罪、抢夺罪、盗窃罪、窝藏罪和窝藏赃物罪。由于案情复杂,预计该案将审理3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