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休渔两个月 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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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9:4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6月1日12时起至今年8月1日12时止,深圳市进行2004年伏季休渔。休渔海域为北纬12°以北的南海海域及闽粤交界海域(北纬22°30′至23°30′、东经117°至120°)。 有关部门明确表示,对违规出海作业的休渔渔船,根据《渔业法》的规定,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获物、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