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又取消75项行政审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9:46 南方都市报 |
广州又取消75项行政审批 暂缓处理241项,市长张广宁就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出六点要求 本报讯(记者李拉 通讯员欧阳永晟 陈伟秋 黎丽红)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昨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清理广州市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以及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处理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该报告,广州市第二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为75项,暂缓处理的行政审批事项241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360项。余下的433项行政审批事项,市审改办认为其设定根据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果国务院、省政府及省、市人大在清理中没有取消,则可作为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 在《报告》审议并获得通过后,市长张广宁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是尽快制定配套的政府规章。行政许可法确立了很多新的制度和机制,为了保障这些制度和机制得到全面落实,要尽快制定政府规章《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若干规定》,争取在2004年7月1日与行政许可法配套实施。 三是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工作。对取消行政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应当尽快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切实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要做好向行业组织或者社会中介机构的移交工作,指导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的模式,使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能够规范地承担起行政机关转移出来的相应职能。 四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实施程序和做好制度创新工作。今年7月1日前,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执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的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制度、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制度、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以及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争方式作出决定制度等具体办法。 五是结束广州市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撤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是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检查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是否会造成某些工作上的脱节和管理上的漏洞,尤其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切实履行政府各部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