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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规定:禁止进口非独家授权使用的网络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0:37 法制日报

  本网讯 据中新网报道 中国国家文化部日前公布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制度,禁止进口非独家授权使用的网络游戏。

  官方新华社今天的消息说,文化部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游戏产品版权贸易和运营代理协议必须符合中国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有显失公正的条款。

  按照文化部的审查规定,经文化部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产品不得擅自变更节目名称和增删节目内容。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在国内运营、传播、流通的,进口单位应报文化部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文化部撤销其进口批准文号。

  按照规定,网络游戏产品进口、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运营管理,避免在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违法违规的内容。由于非进口、运营单位的原因产生禁止内容的,进口、运营单位要立即对禁止内容进行删除处理。

  按照规定,进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网络游戏产品,将参照外国网络游戏产品办理相关手续。(沈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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