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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0:39 红网

  >5月24日报道,倍受媒体关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北京行知学校因未能交齐房租,终于在5月23日遭遇“封校通牒”,750名学生不能进校,流落于课堂之外。民工子弟就学的问题又一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

  在此我并不想过多责怪出租方不通情理、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之类,因为他们所做的是市场条件下的合法行为。我所关心的是在一个努力向现代化迈进的国家如何保护农民工子女这一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在一个经济体制发生巨大转变的国家,农民大量涌向城市并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一部分,这已是大势所趋,然而与此同时出现的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不容回避。据媒体报道仅北京目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农民工子女就有24万,其中在公立学校就读的有18万,其他近6万由民工子弟学校接纳,但不相协调的是数百所农民工子弟小学中仅有10所有办学许可证。

  不论有无取得许可证,农民工子弟学校较之公办学校普遍存在设施简陋、师资不齐、环境差、安全隐患多,提供的教育服务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所以也就毫不奇怪地发生政府部门多次强制取缔非法办学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现象。但是通过取缔非法办学和取消公办学校的借读费来鼓励农民工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却未能收到料想中的较好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公办学校的学费较高,让家庭收入较低的民工子弟望而生畏。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很多农民工子女流离于学校的门槛之外。

  要想突破目前的困局,依我看最重要的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必须切实以负责的精神面貌来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是公共资源,义务教育是国家提供给每个适龄儿童的一种福利。国家应该及时制定出相应政策,承担相当部分的义务教育费用,使“义务”确实成为一种国家的“义务”。地方政府在保障本地少年儿童入学的同时也不应忘记给当地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很大贡献的农民工的子女,应该以积极的行动来给他们以帮助。对于农民工子弟学校应保持起码的宽容,不是“一封了之”,而应制定符合实情的办学要求,鼓励和扶助符合条件的学校发展,在税费和办学场所的提供方面予以优惠,同时加强教学指导使孩子们享有与城里的孩子差不多的义务教育。另外要支持民间资金流入民工学校的办学过程,倡导社会的资助并设置专门机构来用好资助资金。

  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容剥夺,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是一个文明社会践行平等的重要方面,这对于我国人民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作为管理部门的各级政府尤应关注民工子弟学校的生存,因为这背后往往维系着数百求知欲强烈的儿童们的受教育权,这已是不容小觑的问题了。(稿源:红网)(作者:王纪旺)(编辑:徐志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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