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未尽教育义务被扣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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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1:41 京华时报 |
作者: 刘莹莹来源: 本报讯(记者刘莹莹通讯员王云林)明知女教师无证驾驶,校长不进行监督教育导致其被撞身亡。昨天上午,丰台区长辛店镇吕村小学的校长李某因严重失责被扣发半年奖金。 今年4月6日,该校的女教师杨某驾驶无牌照的50型摩托车下班,行至王佐中学东侧左转弯时,与朱某驾驶的京GA1999号大货车相撞。杨某当场死亡。经丰台交通支队事故科勘察认定,杨某系无证驾驶无照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朱某未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驾驶大货车超速通行,故认定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昨天,丰台交通支队、丰台区长辛店镇教委在镇政府召开现场会,根据相关规定,校长李某身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虽知员工无证驾驶无照车辆,但并没有对其进行监督教育,工作严重失责,给予告诫处分,并扣发其半年奖金。 法规链接 须追究领导责任的重大事故有: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而且情节严重的;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如果一旦认定相关领导人对重大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者,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