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焚烧秸秆开展综合利用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4:2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传炉)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禁止焚烧秸秆和开展综合利用工作。通知说,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宝贵的生物资源,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近年来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污染环境,毁坏树木和耕地,甚至引发交通、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开展综合利用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禁止在田间、林带随意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城市郊区、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焚烧秸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秸秆焚烧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负责。各市、县政府要立即就此项工作进行层层部署,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开展群众性秸秆禁烧工作,制定村规民约,责任落实到户。公安、消防、环保、林业、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强“三夏”、“三秋”主要农事季节、重点区域秸秆禁烧的巡查和指导。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制止;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农业、农机部门要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形成以秸杆直接还田为主,秸秆青贮、堆沤、气化、压块和栽培食用菌等为补充的多渠道、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三夏”期间,农机部门要加强对联合收获作业市场的管理,对不具备秸秆直接还田能力的田块,机收小麦留茬高度限制在15厘米以下,以避免田间焚烧秸秆。达不到要求的,农民可以拒付作业费。对农民购置秸秆还田机和带秸秆切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各级财政在农机具购置补贴中要给予重点扶持。 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媒体,通过送教下乡、科技赶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