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巢湖矿山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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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4:2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巢湖境内是省内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之一,这些年采矿业发展较快,其中90%以上是非金属露采矿山,它们点多面广,难免占用和破坏耕地、绿地,造成地表剥露,引起水土流失,影响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其主要问题是:结构调整步履艰难。由于规模小,数量多,装备陈旧,技术落后,属作坊式管理,因而多数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生态环境状况欠佳。其生态环境治理率仅为9.7%,离国家和我省规划的“十五”期间治理率达25%的目标差距甚大;矿石、废石的装载运输,废弃物的堆放,造成了大气污染和大面积的土地破坏。资本市场不够活跃。表现为公益性地质工作,商业性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没有形成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影响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此,笔者建议:实行四个阶段综合保护。即在资源勘查、开发生产、闭坑停产、治理恢复四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实行矿山建设与矿山环保的设计、施工与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对矿山环境影响和地质灾害危险进行评估。 适当收取环境保护费用。应当根据所开采的矿产资源量的多少,收取相应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费,用于因矿产开发而产生的环境问题的治理。 加大依法行政环保力度。应当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手段,对各种矿业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及监控,以防治矿山环境的破坏与污染。 进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历史上采矿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由政府投入治理与恢复;对矿山开发时间长或已接近停产,企业无力治理的,采取政府补贴和企业分担的形式;对新建矿山,通过建立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由企业履行环境治理与恢复的义务。同时,可采用矿业税收、财政补贴、优惠贷款和环保费征收等经济手段,鼓励企业或有关单位进行治理。 加强环境监测预测预报。重点矿山开发区应该纳入环境监测系统,在全市建设一个较完整的矿山环境监测网络,掌握矿山环境的动态,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丁志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