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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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4:3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3———2004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业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即日起开始向全省发布并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制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
二、《课题指南》研究内容分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安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安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建设问题研究、安徽历史文化与特色学科研究共4大类38项。 三、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确有研究价值、前期研究成果较丰富、研究内容又不在《课题指南》条目范围之内的,可以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立项比例控制在课题立项总数的10%以内。 四、《课题指南》的条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报重点项目(《课题指南》 中带号的课题)的负责人须承担过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具有该项目的前期研究成果。一般项目的申报,可据《课题指南》条目设计具体题目。 五、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高度,基础研究力求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六、本次发布的课题系2003———2004两个年度的省社科规划研究课题,2004年一次性发布、一次性申报。已承担国家或省级社科规划项目未完成者,不能申报本次发布的省社科规划课题。 七、课题申报工作经由不同渠道进行,各市委宣传部负责受理本地除高校以外的课题申请,各大学科研处、省直各科研机构负责受理本单位的课题申请。各受理单位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所受理的课题申请汇总寄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八、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需填写省社科规划办统一印制的《课题申请书》(可向课题受理单位或省规划办索购)。填写完毕的申请书须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复印后(一式五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递交课题受理单位。 九、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提高申报质量。要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前期研究成果是否真实可信,课题组负责人是否具备申报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十、省社科规划办受理课题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6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省社科规划办的通讯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39号,安徽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邮编230001,咨询电话 2606961、2608961。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2004年5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