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对公务员实行末位告诫(时讯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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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5: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新华社杭州5月25日电 (岳德亮)浙江省杭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4日联合发出《杭州市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末位告诫施行办法》,正式推出末位告诫制度。今后,杭州市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再也没有“铁饭碗”可捧了,随时可能因为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排名末位而丢了“饭碗”。 杭州市委组织部的有关人士解释说,目前,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已经成为共识,比如推进竞争上岗、强化约束机制、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等,而关于公务员的末位告诫只是其中的一项制度。 末位告诫结合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末位告诫对象的认定主要以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排名末位为依据,并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 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一定影响;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国家财物或他人财物遭受一定损失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后果;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无正当理由,工作经常迟到早退;因效能问题或其它有关问题被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影响工作;业务素质不高,工作适应性较差,或虽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主动性不够,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排名末位,被批评教育以及有其它行为应给予告诫的。 对末位告诫人员,杭州市将实行3至6个月的告诫期,且本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2年被末位告诫的,第二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告诫期内不发目标考核奖金和月度考核奖金。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26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