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教育 标本兼治(百家之言)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5: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史良成 利用人民法院的优势,在内部形成一定形式的教育机构,通过对青少年进行系统的道德与法律的延伸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和方式。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这不仅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而且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应该承担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人民法院承担起对青少年的延伸教育,也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需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依法履行好自身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动员和依靠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力量,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必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从而相应减轻刑事审判工作的任务,更有效地促进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此外,人民法院参与对青少年的延伸教育,对于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由于人民法院的条件和实际需要,将延伸教育机构办成校园式的正规学校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立以人民法院和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基地,或者采取各种共建的形式更符合实际的需要。在教学内容上,更要具有明确的针对性。首先,可以在法院形成日常的管理机构。为了提高教育青少年的能力,教育基地除了要由熟悉法律、精通审判、了解青少年心理和事业心强的法官担任教师之外,还可以专门从学校聘请退休的教师担任人民陪审员、顾问等,从而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其次,人民法院要将这项工作放到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教学计划。第三,要强化法律和道德观念,增强道德和法制意识。着重开展法律的基本知识教育,用高尚的情操观念影响青少年。这是人民法院与其他部门相比具有的特点和优势,也是人民法院在青少年延伸教育工作中的重点。第四,要有丰富多彩的内容和灵活多样的形式。第五,还要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教育。特别是对一些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学校,可以通过上专题课、组织学生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效果。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艰巨任务。人民法院也和社会其他单位一样,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26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