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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餐馆不办排污申报罚款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7:4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见习记者田迎娣实习生段莹)新开餐饮、洗浴等企业,应在试营业2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拒报或谎报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近日,我市环保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当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建筑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办理排污申报手续,新开餐饮、洗浴等第三产业应在试营业2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排放污染物需作重大改变或者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排污者,必须分别在变更前15日内或改变后3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对拒报或谎报的违法行为除依法按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外,还将责令排污者在15日内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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