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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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08:5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邓桂明 实习生吴静杨亮)根据省民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湘族通[2004]1号文件和省民委、省教育厅、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湘族通[2004]8号文件规定,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neeb.cn)今日对全省通过县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的、在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的内容依次为考生报名点(或所在学校)、考生姓名(个别考生名字使用了计算机字库所没有的冷僻字,用“??”代替)、优惠类别(在考生姓名后用符号表示:“”表示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表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表示散居在汉族地区农村的少数民族考生;“@”表示散居在城镇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民族。 广大中学师生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公示的名单存有异议或疑点的,可以向省纠风办、省民委反映或举报。省纠风办举报电话:0731-2217835省民委举报电话:0731-4314572、4313191(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