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介所一直未能提供工作,能否要回中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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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0:11 南京日报 |
市民邓先生:我近期到一家职介所找工作,交了50元中介费后,对方承诺可以帮我找到一份月薪1300元的工作,并据此收取了我10%即130元的“管理费”,但现在职介所一直未能提供工作,请问我能否要回这130元? 省物价局:我省目前对个人求职者执行的“职介费”包括6种费用,其中门票费、求职登记费、微机信息资料查询费3项共是13元。职业介绍成功费分为介绍本地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劳动力跨市县就业及境外人员来华就业等3种情况,前两者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次10元、30元,后者为每人每月50元。邓先生所反映的职介所收取的130元费用属不合理收费,应予退还。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