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献血不应限于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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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1:31 信息时报 |
贺贝 为争取更多的大学生参加献血,市献血办出台激励措施:从即日起在校大学生凡献血满5次的,均可获得市“无偿献血委”颁发的《荣誉证书》,凭此证书其个人及直系亲属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见《信息时报》昨天A6版)为解决血荒采取激励措施无可非议,但对象仅仅限于在校大学生,有点让人不解。 据介绍,广州在校大学生去年献血人次数比例超过9%,远高于其他社会群体,把激励自愿献血的目标对准在校大学生,无疑是“抓住重点”。但是,作为一项政策,“抓重点”不等于可以对“非重点”另眼相看。无偿献血是公民的义务,义务是与权利对等的,如果在同样献出1000毫升(5次献血的总量)血后,在校大学生获得《荣誉证书》及其带来的优惠而其他人群得不到,那就是义务对等而权利不对等了,无助于义务献血的推行。 其次,在校大学生献血热潮一年高过一年,去年比前年人次增长近一成,今年又将有大幅度增长。他们献血绝大多数都是出于社会责任和义务意识,只要给予与其他市民相同的待遇就行,即达到既定献血量后发给《荣誉证书》,而没有必要降低标准给予“优惠”。站在科技知识和现代文明前沿的大学生,享受社会给予的尖端文化资源,比起其他人群,他们更有责任、也更了解和乐于无偿献血,以“优惠”措施鼓励献血,不利于他们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的成长,也有损他们“社会精英”的身份。 再次,一个人要献多少血,才可给其本人及直系亲属终身免费用血,是经过科学计算的,即多大的献血量才可与一定几率的免费用血达到平衡。可见,给予同样的“免费用血”却降低额定的献血量,做法是否科学就有些疑问了。如果说,献血规模(献血人数)扩大到某个比例之后,因为“免费用血”的几率相对不变,额定献血量降低一些也可维持与用血的平衡,那么,增加献血人数的激励措施,也不必局限于在校大学生,把它“普及”到全体市民,不是更公平、更有成效吗?(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