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看涨 举行听证会纳各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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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6日14:38 人民网 |
人民网南昌5月26日电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其意义重大。记者获悉,根据近两年我省经济发展加速的现状,今年江西省将全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昨天上午,江西省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来自全省各设区市的数十家大中小型国企、集体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代表就调整最低工资各抒己见。为政府调整工资标准举行听证会,这在江西省尚属首次。 现行标准难适应新形势 据了解,江西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行政区划共分四类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50元,包括如南昌市东湖、西湖区等5个区;二类地区230元,包括如九江县、彭泽县、萍乡市安源区等地;三类地区210元,包括如南昌四县地区等;四类地区190元,包括如余江县、上饶县、余干县等,各地区最低工资均不能低于上述标准。现行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是2000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其依据为1999年的经济指标。 4年来,全省各项经济指标和参考因素已发生较大变化。据统计,2003年与1999年相比,全省实现生产总值2830亿元,增长46.7%,财政总收入增长84.4%,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长41.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55.9%,人均月生活费用支出增长30.1%。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区域难以适应全省快速发展的形势,老百姓最低收入水平必须有所增长才能满足需要。 最低标准应上调 在昨天首次举行的听证会上,江西省各地职工代表纷纷就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出,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水平相应上调,以保障工薪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 江铃集团的代表认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趋势,也有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有利于企业稳定,同时也是职工的需要。南昌作为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应从现在的250元调整到不低于350元。 江纺职工代表陈俊霖表示,原有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近几年来江西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南昌至少应调整到350至380元之间。 萍乡钢铁集团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其代表认为萍钢在进行改制后工资水平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为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二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应该调整到350元以上。 相关专题:革命圣地井冈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