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政绩观要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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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0:06 红网 |
最近,河南省一些县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刮起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强行集资风,面对这一现象《新京报》5月25日发表社论指出:应该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利,通过设立保障公务员权利的专门机构或者加强公务员权利保障立法来强化对公务员利益的救济.对此笔者深表赞同。但是想提醒一下:在强化制度和法律保障公务员利益的同时切不能忘记对于“加害人”主要领导的约束,改变其错误的政绩观也是一个需要努力的方向。 纵观河南此次事件,不管是“捐”也好,“借”也罢,利用公务员工资都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例如商水县是为了“支援县重点工程建设”,扶沟县是为了“尽快改变县城面貌”而新建、改建街道,西平县则是为了“打造教育强县”建设学校。凡此种种无不是一个比一个“合理”,然而有些貌似合理的东西却往往经不起推敲。据报道这些工程往往犯了“贪大求洋”的毛病,很多工程并不实用。那么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在现有的财政状况下实事求是地发展经济、理性决策呢?其实说到底依然是政绩观和执政思想有问题。一些干部急功近利思想严重,总幻想在较短时间出较大成绩,然而现实往往又是残酷无情的,“寒酸”的“家底”让他们觉得难以施展功夫,于是乎强行集资的思想也就油然而生了。过去是向农民,当向农民集资摊派这条路受到较多掣肘后也就转而向公务员“伸手”了。 领导干部出现这种政绩观与对于干部的考核评议机制分不开,我国考评干部通常由上级领导围绕着当地GDP这个中心,同时注重外在的市容等面貌来进行。因此,集资修马路、盖大楼等等这些对视觉冲击较大的东西总是不可避免地落入一些领导干部的视野中。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使干部端正政绩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求得经济发展。应该建立科学的政绩考评体系,将人民的满意纳入该体系中。让群众参与其中,考评政绩时不再过分强调外在的光鲜,不追求经济上不切实际的冒进,不给故意制造政绩者以生存的土壤。同时对于官员违法行政的要坚决查处,使他们在进行诸如强行集资等时有所顾虑。 追求快速出政绩是驱使官员们不惜违反法律的心理动因,所以在面对政绩这个诱人的果子时上级领导应该深入调查,不仅看外表而且要探究其来源,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所谓的“民心工程”“重点工程”真正名副其实,使错误政绩观所支配的盲目发展无处生存。因而必须在科学的政绩考评体系下让官员形成科学的政绩观,同时加强对官员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处理并推进对于公务员权益保障的立法,如若这样,强行集资等等此类行为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了,官员的行为将会更趋理性。(稿源:红网)(作者:王纪旺)(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