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职能定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5:1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李洋 柴中达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一个国家在世界经济竞争格局中的地位越来越取决于该国的国家创新能力与创新成果,而政府职能的发挥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必备要素和关键变量。因此,正确定位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职能,是建立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的前提条件。

  制定国家创新战略规划。制定国家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进步战略规划,其目的在于实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的协调与整合,占领技术创新前沿,提升综合竞争力。西方发达国家历来重视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来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欧盟早在1985年7月就启动了著名的“尤里卡计划”,瞄准世界最先进和最实用的技术,对技术创新进行大力支持;1993年,美国政府率先提出建立“全国信息高速公路”的战略规划。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必须有相应的技术创新战略。政府应通过制定科技发展计划,提高国家的整体科技发展水平。为了有效地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政府有必要在科技、经济、教育、社会发展等各方面战略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技术创新的现状和国际的先进经验,制定国家创新整体战略规划。

  完善法律环境。立法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基本法律保障。政府除了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支持和推动技术创新,还应该通过颁布健全而又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技术创新。各国政府都在国家法律的高度上对技术创新中的各种问题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一旦出现分歧或纠纷,都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判断和裁决,这为国家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保护。1982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相关的法律《商标法》,之后又陆续出台了《技术合同法》(1987年)、《著作权法》(1990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科技进步法》(1993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等。这些法律法规在推动技术创新和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目前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使技术创新在遇到一些新问题时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由于客观条件的变化,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的需要;有些法律法规出现了判断和理解的偏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许多实际问题。因此,尽快完善技术创新的法律环境,是当前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的直接投资,可以为技术创新提供物质支撑和资金储备,引导产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刺激企业技术创新经费的增长。我国政府对整个科技研究和开发事业进行财政预算和投入的经费从1996年的404.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01年的1000亿元人民币,其占GDP的比重也从0.6%增加到1.1%。持续增加的政府投入,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但在2002年《国际竞争力报告》中,我国总体排名第三十一位,其中科技竞争力排第二十五位;在《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我国的创新能力排第四十三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不强,原因之一就是科研经费投入总量不足与结构不合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其创新能力的大小与科研经费投入的多少有直接的关系。在我国的企业结构中,国有企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应该重点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科技投入,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科技水平与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的竞争能力,从而推动整个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科研经费投入中,政府应当首先识别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产业和支柱产业,进而识别这些重点产业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利用公共财政经费,对开展这些领域研究开发和创新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促进核心技术的开发并应用于产业发展。

  《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27日 第九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湖南嘉禾沈阳拆迁
陈水扁“5-20就职”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巴黎戴高乐机场坍塌
美英联军虐待伊俘虏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飞人乔丹2004中国行
2004法国网球公开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