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妇女渴望优生优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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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5:3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记者 朗杰 裘立华 卓玛35岁生下第八胎时,已是精疲力尽,连为嗷嗷待哺的婴儿喂奶的情趣都没有了。她说:“实际上奶水也没多少。” 今年45岁的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吉德秀镇农民卓玛回忆生育8个孩子的过程,总是愁眉苦脸。她说:“多生孩子,苦了三代人。”卓玛的母亲曾经生了13个孩子,夭折了5个。卓玛20岁那年,与同村的罗次结为夫妇,两家父母为他们盖了房子。“说是新家,其实是两间土坯屋,除了锅碗瓢勺、一对藏柜和被褥,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她说。孩子多了,另立新家,藏族人过去常常用这种方式减轻家庭“人多嘴多”的负担。 尽管夫妇俩在两亩地上精耕细作,起初吃饭穿衣不成问题,但接二连三地生下孩子后,生活越发贫困,全家人的口粮都十分紧张,平常人家经常喝的酥油茶,他们家过年才能享用。 生下第三胎后,城里亲戚给卓玛提供了十八甲短效避孕药(每月坚持服用22天),“但还是怀孕了。”卓玛沮丧地说:“我整天围着孩子和炉灶团团转,指不定哪天就忘记服药了。”她曾想做绝育手术,却又怕别人说“扼杀生命”。生到第八胎,孩子们的衣物又成了大问题,更不用说供孩子上学。“那时,一个鸡蛋都舍不得吃,卖了攒钱给孩子买衣服。”她说。 大女儿昂旺卓玛长到15岁,母亲不得不叫她出去打工挣钱帮助父母扶养弟妹。 吉德秀镇政府把卓玛一家列为扶贫对象,但要强的丈夫罗次死活不“领情”,坚持靠自己解决。在农闲之余,他们起早贪黑地捻毛线织氆氇卖钱。 “那些年几乎天天都点着油灯织氆氇到深夜,眼睛都熬坏了。我们是村里最勤劳的夫妻,可还是最穷的,就是因为多生了孩子。”卓玛抹了抹浑浊的眼睛说。 经过艰辛的劳作,夫妻俩在前年开始盖新房,但至今仅仅是个房架,窗户安装玻璃、抹平粉刷墙面还得需要一笔资金。 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普布卓玛说:“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实行中国最特殊的计划生育政策,藏族干部职工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但对于藏族农牧民,在《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中规定‘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只提倡‘优生优育’。” 这位从事20多年优生优育工作的藏族妇女干部说,事实上越来越多的藏族妇女在现实生活中已经感受到“优生优育”的好处。西藏有关部门去年在拉萨市和日喀则、那曲地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3个县6个行政村,对317名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表明:愿意生一胎的占4%,愿意生两个孩子的占45%,愿意生3个孩子的占48%,也有些妇女愿意多生。 卓玛对花季之年的大女儿昂旺卓玛经常唠叨:“你今后千万不要像阿妈和婆婆那样生了又生,苦了又苦。”其实,在外打工开了眼界的昂旺卓玛早已对城里人“独生子女”的优越生活仰慕不已。她对母亲说:“等弟弟妹妹长大后我再成婚,不过绝不生第三胎。”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处长王建鹏说,从今年起,西藏将全面推行新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这种建立在国家投大头、个人集小资基础上的合作医疗制度,将使更多农牧民得到实惠。 根据最新统计,西藏自治区现有人口270.1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7.4%。有关部门预测,今后若干年,西藏每年仍将净增人口4万左右。 (据新华社拉萨5月26日电)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5月27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