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受理的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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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6:0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一、黄女士花3700元在某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可以做30次皮肤护理。但她去了3次后,公司派她做驻武汉代表。考虑到今后大部分时间在外地,黄女士想退掉余下的部分费用。但该美容院不退款,并称当时和黄女士签订的合同中已注明“已支付的费用任何情况下均不退还”。 二、某先生在南山出租屋居住时申请收看南油某公司有线电视,缴纳开户押金300元。后来该消费者准备搬出这里,但他去中止有线电视时,被口头告知押金在收视期满一年后不再退还。 三、周女士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山庄房屋认购书”,该认购书规定:“买方付清首期楼款后,按指定日期与卖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须按本认购书所选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支付楼款,逾期则按自动放弃认购处理外,卖方有权处理本认购书所签定之房产,并恕不退还认购方所交的全部定金。”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