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查5类侵犯人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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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6:07 华商网-华商报 |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整治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昨日说,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查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强行拆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更好地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查办重点对准5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其中,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具体包括:1、徇私枉法,对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严重侵犯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案件;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案件;5、滥用职权,致人伤亡的案件;6、玩忽职守,致人伤亡的案件;7、环境监管失职,致人伤亡的案件;8、传染病防治失职,致人伤亡的案件;9、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导致疫情发生,致人伤亡的案件;10、动植物检疫失职,导致疫情发生,致人伤亡的案件;1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致人伤亡的案件。 为此,各级检察机关都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最高检察院的举报电话是:010-65252000、6559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