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手推车擦伤“奥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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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7:28 重庆商报 |
南坪某建筑工地的工人付建国昨日推着手推车不慎擦伤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奥迪”。没想到,“奥迪”司机范某和另一同事竟对付动起了手脚,并从他腰上取走了手机,还搜走了他身上的330元钱。事后,付建国以遭“抢劫”为由报了警。 付介绍说,昨日上午11点半左右,他打完泥沙推车回工地,路过青青家园门口时,左手一滑,手推车突然朝左边歪过去,“吱”的一声将停在路边的奥迪车刮出了一条长约30厘米的刮痕。 奥迪车司机范某抓住付,要他赔钱。付答应赔20元,范不依,付以到工地拿钱为由,推着车便往工地走。范某和同事一看急了,两人一起上去抓住付,并朝付的头部和胸部挥了几拳,然后从他的腰上取走了手机。见付的衬衣左边口袋里有钱,范又伸手进去拿走了330元现金,说是“抵押”。 身上的钱和手机被人强行拿走,付建国便报了“劫案”。他认为,自己虽有过错在先,但对方用暴力从他身上拿走财物的行为,与“抢劫”无异。而奥迪一方则认为事出有因,如果不是付想逃脱责任,他们也不会“情急”之下作出如此举动。 对此,鼎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静洁认为,“奥迪”的行为存在不合法成分,但不能界定为“抢劫”。他解释说,抢劫是指犯罪分子有预谋的,趁人不备的,用武力抢夺财物的行为。从此事件的起因来看,是由于付建国有错在先,而引发“奥迪”扣人,这是一种合法的“私力救济行为”。但“奥迪”拿走付的财物的行为却已经超出了法律给予他的合法范围,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双方应在警方调解下协商解决。 记者庞凡(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