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的商标用上鞋盒 “梦柯达”遭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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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7:44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秦健)因嫌原商标不好看,梦柯达竟将另一个还未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打上注册商标标记,印在商品上出售,以此提高企业的形象和知名度。24日,梦柯达鞋业公司因冒充注册商标领到1.7万元的罚单。 4月6日,大渡口工商分局跃进村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例行检查企业的商标使用情况时发现,梦柯达皮鞋公司把尚未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标识用到鞋盒手提袋上;同时,该企业还将一个不是著名商标的“梦柯达”商标当作著名商标用在鞋盒手提袋上。执法人员找到公司负责人追问缘由,厂家解释说,因为获得重庆市著名商标的商标在外观视觉上不好看,难以提高企业的形象和知名度,因此用一个外观视觉较好的商标来替换原来的著名商标。 工商所执法人员到市内销售市场调查发现,梦柯达鞋盒手提袋上全是在冒充使用注册商标,已经使用了半年。(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