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购车险 罚款两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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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1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颜宇东实习生田文松)常德武陵区人罗玉勇因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而得不偿失。按照常德鼎城区交警大队的处罚决定书,他必须在5月29日前到指定银行交纳3850元罚款,这一数额相当于他应缴保费的两倍。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未购买这一保险而受到顶格处罚在我省还是第一例。 罗玉勇驾驶的是牌号为湘J10737的小货车。5月13日20时左右,他驾车从常德西湖农场驶入省道304线周口店路段。车在一路口转弯时被常德鼎城区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拦下。例行检查过程中,罗玉勇没能出示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证明。民警随即将这台车扣留,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按照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这笔罚款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