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禁驾首张罚单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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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21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吴从斌实习生田小均)23日,万州交警部门对一肇事摩托车驾驶员作出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终身禁驾首张罚单。 5月19日晚8点钟左右,万州区李河镇村民袁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同组的村民郑某,由李河镇前往梁平县曲水乡。在渝万高速公路分水出口处,袁将一老年妇女撞倒,随后他驾车逃逸。万州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电话报警后,布控追踪将袁抓获。目前万州区公安局已将袁某刑事拘留。23日,万州区交警部门做出处罚:吊销袁某机动车驾驶证,且袁某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市交警总队昨日透露,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交警部门已处罚多起违规行为,但开出禁驾罚单,此前重庆还没有先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如果袁某10天内不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万州区公安局的决定便会生效。(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