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两人 身份证办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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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21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冉树林)两伙伴身份证“打调”,一人开车肇事撞死人,无辜同伴成被告。近日,丰都县公安机关将两人的身份证更改后,无辜者方免去心头大患。 “错版”身份证惹麻烦 谢洪波、余顺川都是丰都县虎威镇山顶村7社的青年。1996年,谢的父亲拿着两人的户口簿和照片,到当地派出所给他们办理身份证。但谢洪波、余顺川两人的身份证办下来时,照片是对的,但姓名和号码全调了个。由于两人是两小无猜的同伴,所以一直没有计较“错版”身份证的事。 去年5月4日,余顺川驾驶摩托车在丰(都)垫(江)公路社坛镇一路段,将一刘姓妇女撞伤致死。事发后,余顺川将自己办理的身份证、驾驶证交给交警,于是交警便把“谢洪波”当成当事人。同时,丰都县交警大队组织事故调解,由“谢洪波”赔偿死者家属赔偿5.1万余元。 无辜者被“判”缓刑 但是,由于“谢洪波”涉嫌交通肇事罪,丰都县法院根据警方认定和公诉机关的指控,判决“谢洪波”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后来,“谢洪波”在支付了4万余元赔款后,没有支付余款,并已外出未归。今年1月,死者家人又向该县法院起诉,要求“谢洪波”履行赔偿。 法院立案后,按照法律程序,向真正的谢洪波送达起诉书副本。不知所措的谢大喊冤枉,他才说出“错版”身份证的原委。法院查实情况后,认为原告所告被告主体错误,要求原告去找有关部门对被告的主体资格进行纠正,否则将驳回原告的诉请。 今年以来,余顺川和死者家属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将“错版”身份证予以更正,让真正的肇事者承担相关责任。 “错版”身份证已更改 昨日,丰都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人告诉记者,1996年,谢洪波和余顺川一起办理身份证时,提供办证资料者将两人的照片贴错,从而造成了混淆。由于当时没有实行摄像扫描技术,办证机关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而颁证后,两人都没向公安机关申请更改。 近日,公安机关接到情况反映并经过查实,已将谢洪波和余顺川的身份证进行了更改。目前,此案已回到正常的处理渠道。(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