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死不足以戒?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8:44 南方日报 |
珠三角评弹 王溪勇 人人都懂的道理,有时在实践中会被忽视。“以人为本”在利安花园地陷事件中的缺失,即是例证。 “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世俗”的理解则是“命仔值钱”。“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第十》),可谓具体注解。 如斯理念,不是用来吟唱的高调,而是需要“落地”的行动。遗憾的是,在利安花园地陷事件中,我们看不到这种“落地”。看到的只是施工单位的“我行我素”和对业主投诉的“沉默”,以及居民家里墙壁裂缝的“不断扩张”。 或曰:商者,以利润为本,干“人”何事?这实在是错误的认知。鼓励商家各显神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有前提的。这前提,“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乃其中之义。百姓的“命仔”,不仅是法律明确要保护的权利,更是天赋的人权。 地基下陷、墙壁开裂、水管爆裂,这是不争的事实;业主的“命仔”面临威胁,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可叹那施工单位,在此情此景下,仍执着于对事件原因的争论,三番四次不理市建委的停工要求,甚至在建委正式下达停工令后,依然施工抽水。 追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目的在于分清责任,对责任方不姑息,对清白者不冤枉。利安花园地陷的原因,目前有待市建委的最终结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结论未出时,建筑工地就可以照旧行事。在“水落石出”之前,暂停一切怀疑有可能是因由的行为,合理之至。更何况市建委还依乎程序正式下达停工令,而且开发商也坦言“施工完全没有影响,不敢打包票”。这不由得不令人对建筑方拒不停工的举动大感困惑,甚至心生不满:“难道要等到业主的楼房倒塌、百姓丢掉命仔之时,才作事后弥补吗?” 这绝不是耸人听闻的危言。君不见,业主谭伯家面向工地的一面墙,24日裂了4条缝,25日增至7条,26日达到10条!危险已不是“潜在”,而是“明显”的了。此时还不停工,更待何时?! 此外,我们也急切地盼望着市建委的调查结论,最快地实现“保护小区业主的同时也帮助开发商解决问题”的主张。 人命关天,我们不愿看到惨烈悲剧的发生,以及诸如“严厉查处、深刻反思、全面排查”之类的后续动作。因为,这完全是一场可以事前扑灭的“火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