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不作为 部门应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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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9:04 南方都市报 |
打假不作为 部门应担责 专家会诊食品安全,呼吁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曾文琼 实习生陈良军通讯员罗穗)为何10多个职能部门联手打假,造假行为还是屡禁不止?有什么措施可以切实保障居民饮食安全?昨天,一场围绕如何打假、保障居民食品安全的谈话在华南理工大学举行。众多食品卫生方面专家一致强调:加强立法、执法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必要前提;政府不作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令人深恶痛绝的食品造假行为,华南理工大学电子商务学院副院长祈明表示:“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各种维权法已经相当齐备,但执法过程中因为牵扯到部门利益、区域利益往往造成打假大打折扣。” 中国科学食品学会常务理事陈永泉教授则呼吁,在我省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配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委员会内部还应该设有专家委员会,负责监督食品生产销售和食品打假。” 广东省委党校杨平教授则表示,享有公共权力的政府如果在食品打假中不作为,也应承担责任。这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责任心,使其致力于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居民食品安全。 图: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打假时政府部门不作为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 陈军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