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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装车将罚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9:26 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30日签署第40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有七章八十三条。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客运经营者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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