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美英决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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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9:36 无锡日报 |
美英两国24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有关伊拉克权力移交的决议案。但是,在仔细推敲美英决议案后不难发现,如决议案原封不动获得通过,伊新政府得到的权力将大打折扣。 首先,在多国部队的权限上,根据决议案,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将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伊拉克的安全与稳定,包括打击和防范恐怖主义。换言之,美军在6月30日之后,仍可在伊拉克自由采取军事行动,伊拉克过渡政府对美军的行动缺乏约束。 其次,在多国部队的去留问题上,决议案并未提出明确时间表。决议案仅规定安理会将在通过该决议案一年后审议多国部队的任期。如果伊过渡政府提出要求,安理会也可提前对此问题进行讨论,但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美英可以否决任何不利于它们的议案。 美英决议案实际上给了美国决定多国部队驻伊时间长短的主动权。 第三,在美军与伊新政府的关系上,决议案也存在诸多疑问。美英决议案未说明伊军队与美军的关系。根据决议案,多国部队和伊过渡政府将致函安理会,通报他们就各自职责达成的协议。此外,在伊监狱系统控制权上,决议案也没有交代。 不难看出,美英在与伊主权密切相关的安全领域并未打算向伊方移交多少权力。 美英部分交权的企图已引起安理会其他成员国的警惕。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24日指出,如果6月30日之后伊拉克的国土和军队仍处在外国部队的控制之下,这和占领没有多大区别。法国外长巴尼耶也强调,有关伊权力移交的决议不应给予美国“自由行事权”。 可以预见,多国部队问题将是今后几周安理会争论的焦点。此间外交人士认为,就伊权力移交问题通过决议是客观需要,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然而,如果要想使决议案获得一致通过,美英还须对决议案作出重要修改,真正还政于伊。 (据新华社联合国5月25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