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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通知严控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09:57 燕赵晚报

  据新华社5月2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

  严控地方出台新涨价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是,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简称“两条控制线”),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这里的提价项目是指目前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这项措施虽然仅适用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但是对全国各地也不是“一刀切”。只有那些居民消费价格上涨较多的地区才被要求暂停调价,而且停止的时间以3个月为限。价格上涨幅度缩小后,仍然允许这些地区调价。对于价格涨幅没有超过“两条控制线”的地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仍可正常调整。目前,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涨幅没有超过“两条控制线”,地方政府调整价格也没有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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