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将有重大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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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0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郭靖实习生杨忠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将有重大调整。昨天,市建委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说,新政策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下步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我市现行的拆迁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条例制订的,采取按基准价(即上年度新建商品房平均价)补偿的方式。这个政策执行后的两年多时间内,共拆迁居民和单位1万多户。但去年下半年以来,房价持续快速增长,单一的静态性的基准价补偿方式已难以适应形势需要,拆迁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去年10月后市区停止了拆迁项目审批,并开始酝酿新的拆迁政策。 新的拆迁政策和原政策相比,增加了按市场价格评估金额实行货币补偿和按直接安置结算价评估金额实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有了相应提高,更能反映和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状况,拆迁户选择余地也更大。另外,新政策配套的优惠政策更好地体现了政府对民生的关注。新政策和补偿价格同时公布也方便了拆迁户“对号入座”。 近期,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后,二手房市场陷入了低迷状态。新政策实施后,总的来看补偿标准有了相应提高,这会不会推动房价水涨船高呢?对此,市建委副主任邬明德表示,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不过,房价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并不仅仅取决于拆迁政策。如果政策不调整,老百姓可能会吃亏。调整后即便会刺激二手房市场,按动态市场价补偿的拆迁户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对不是拆迁户的无房户,我市将采取继续推出限价房的办法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最近,市政府将就拆迁新政策召开由街道社区代表、新老拆迁户、法律专家、律师、公证人员等参加的听证会。 另悉,新政策实施前已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仍按原拆迁政策执行。(详见本报今日A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