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为何应者寥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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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1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本报记者张鹤 5月12日发生的乍嘉苏高速公路嘉兴段交通事故目前正在处理中,近日从参与理赔工作的几家保险公司传出消息:23名遇难者没有一人在买车票时同时购买1元面值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惟一获得商业保险赔付的遇难者,则是因为其购买了分红型保险。据保险业内人士测算,如果当初每位遇难者多掏1元钱买保险,现在家属就可以多获得115万元的赔付。 此事已引起省运管部门的关注,正在酝酿团购“座位险”事宜。我市有关方面也表示密切关注相关办法的出台。 甬城投保比例不足一成 为了解究竟有多少乘客在临行前购买意外保险,记者昨天特意来到汽车南站售票处。记者询问一位刚买好去上海车票的乘客有没有买保险,这位中年男子摇摇头,满不在乎地说:“我哪里会有这么不走运。” 记者在发售杭州、上海方向车票的两个窗口粗略地进行了一下统计,在不到一个小时内,两个窗口共卖出100多张票,但自愿买保险的只有6人。而据车站有关人士介绍,这两个窗口保险销售情况还算是比较好的,其他线路的情况更差。 自从两年前我市多家保险公司推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市场销售一直较为冷清。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除了航空意外险投保率能达到30%以外,我市其他交通工具的意外险购买比例均不足10%。 市民保险意识淡薄是主因 对于乘客购买意外险不积极的情况,平安寿险宁波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观念和习惯是影响乘客购买该险的主要原因。一些乘客风险意识不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也有一些人认为,买保险不出事是花冤枉钱,出事了赔多少钱也白搭。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如果遇上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赔付主要有两项:一是根据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协议,由客运公司每年固定为自己车辆的每个座位进行投保,一旦出事后乘客获得的金额为5万到20万元。另一项就是乘客自愿投保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一般只保一趟车次,分1元和2元两种保费,乘客可在购买车票时同时购买,出险后获赔的金额分别是5万元和10万元。 此外,有关人士指出,近年来保险公司营销人员在进行产品推介时对消费者存在误导现象,致使市民热衷于购买投资分红类保险产品,而忽视真正体现风险保障的意外险、医疗险等。 “座位险”有望团购 据了解,在法律认可的情况下,目前我国交通意外伤亡赔偿费用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出事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乘以一定的年数,再加上保险费。而在保险费中,“座位险”则占了大部分。 目前,“座位险”是由各客运公司自己投保。此次嘉兴车祸发生后,省运管部门准备采取团购的方式向保险公司购买“座位险”,每年每个座位投保160元,乘客发生交通意外死亡,每位乘客可获赔40万元。 记者就此事向我市最大的运输公司———宁波市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电话采访。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说,他们也听到了这种说法,但还没有具体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