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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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1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桂文通讯员任宣)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草案)》规定,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为了促进工会的组建和发展,修订草案作出系列规定,其中包括:据国家有关规定,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足额直接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