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老鼠药受贿判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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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1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柯学东通讯员穗法宣)昨天,广州市中院公布了两例受贿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原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远浩,因在采购“除四害”药品和器械的过程中,收受贿赂20.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原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卫东受贿近4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据称,今年55岁的张远浩,案发前系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00年~2003年,他借采购“除四害”药品和器械的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20.8万元,最后落网。该案被牵出的还有爱卫办另外4名头头,这5人一共涉嫌受贿人民币共47万多元、贪污11万元。 另案中,被告杨卫东,58岁,1998年到2003年间曾先后担任广州市医药管理局长、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等职务。经审查明,2000年9月至2003年9月,利用职务便利,共收受他人贿赂约448907元人民币。 据了解,有一次香港人王某送10万元给杨卫东,被其退回,王某只好采取“迂回”战术,将钱送给了杨卫东女朋友梁某的手上,梁某爽快地收下后,杨卫东对此是默认。现鉴于被告自首,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