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通报密云踩踏事故阜阳伪劣奶粉案件查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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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28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5月26日讯(记者杨新顺)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北京密云县迎春灯展踩踏事故和安徽阜阳伪劣奶粉案件相关责任人员职务犯罪查处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市密云县迎春灯展活动中游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北京市检察机关对密云县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和县文化委员会主任王海燕三人进行了立案侦查,认定三人涉嫌玩忽职守罪。孙勇和陈百年已经被批准逮捕,王海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经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中。 安徽阜阳伪劣奶粉事件曝光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挖掘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经过侦查,检察机关查明,阜阳市颍泉区工商分局周棚工商所李亭君、白启祥两人,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后,对销售伪劣奶粉的责任人不做处理,事后又伪造笔录,接受涉案人员吃请,并收受其1000元现金。检察机关认定,李亭君和白启祥两人已经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目前这一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高检院公布举报电话 又讯(记者杨新顺)记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高检院召开了电视电话会,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重点查处五类案件: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被监管人的案件。目前,各地检察机关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检察机关利用各种方法,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范围、立案标准,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有的地方已经排查了一批线索,专项活动正在积极推进。 高检院还向社会公布了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的举报电话:010-65252000和010-6559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