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保专项清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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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0:28 中国环境报 |
韩永辉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清理检查工作。 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国家环保总局1998~2002年期间审批的建设项目;省、市、县(市、区)环保局2000~2003年审批的建设项目;未经审批至2003年年底已建设并投产的建设项目。清查内容有以下8项:一、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的;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五、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六、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七、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八、被举报存在重大问题的建设项目。 |